哪些类型的机动工业车辆,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定义的叉车?本文以通俗易懂的图文形式帮你分辨。
根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规定,叉车是指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车。
划重点:不具备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功能或不符合自行式车辆的要求不属于叉车。
【延伸知识点】《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1部分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GB/T 10827.1-2014)中关于自行式工业车辆的定义:“自行式工业车辆:至少有3个车轮,并带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轮式车辆(不包括那些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设计用来搬运、牵引、推顶、起升、堆垛或在货架上分层堆垛各种货物,并由一个操作者控制。”
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规定,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制度,制造单位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能制造叉车。
叉车的铭牌:至少包括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型号、主参数、产品编号、制造日期、许可证编号、特种设备代码等信息。
1. 平衡重式叉车

2. 前移式叉车

3. 侧面式叉车

4. 插腿式叉车

5. 托盘堆垛车

6. 三向堆垛车

以上六类均属于特种设备!
1.托盘搬运车

此车辆不符合叉车定义中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功能(没有起升门架),所以不属于特种设备。
2.非自行式托盘堆垛车

自行式车辆是指通过动力驱动的车辆,上图中的车辆前后为人力驱动,不符合叉车定义中自行式车辆的要求,所以不属于特种设备。
来源:左权市场监管、湖南省特种设备协会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

1.2 含义和范围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包括机动工业车辆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1.2.1 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工厂厂区,指有明确管理边界,从事加工、组装等的制造厂厂区,港口(码头),铁路货场和物流园区。旅游景区,指有明确管理边界,纳入风景游览区、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范畴管理的区域。游乐场所,指有明确管理边界,纳入游乐场、主题乐园范畴管理的区域。
1.2.2 机动工业车辆本规程中机动工业车辆指叉车。叉车,指可由司机直接操纵(含遥控),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式叉车。
注1-1:参照相关标准,安装在货叉架或者货叉上的可拆卸式属具,不视为叉车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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